近日,易县法院民三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案件,十日内妥善结案,巧妙的缓和了母子的感情,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周某某与丈夫育有三女二子,2008年原告丈夫去世后,周某某随未婚的次子生活,现老人年老体弱,又无经济来源,上诉至法院,要求五名子女每月给付老人生活费及医疗费。民三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老人年老多病,且心脏病时常发作,合议庭全体成员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分析案情,找准案件要点,经过多方商量斟酌后,庭长孙春梅拿出调解方案,即在保证老人身体不出问题的前提下尽量满足老人需要。同时,孙庭长将案件交给了民事经验丰富的老庭长杨春俭同志办理。
杨庭长及时查阅卷宗,结合原告实际情况,很快拿出了具体调解方案:先约原告见面,征求老人的处理意见。但接下来的第一步就非常难,约老人谈话时,老人一会儿一个意见,一会儿一个想法,稍有不如意,就起屁股走人,有时一个上午来法院数次,杨庭长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与其交谈,用家长里短与其沟通,最终通过面对面的谈心,明白了老人的最终想法。原来,老人并不是要把全部子女都告到法庭,只是因大儿子分家单过后,因婆媳关系与母亲交往甚少,老人只是想以此机会达到母子和好的目的。同时,老人一再请求杨庭长转告其他四子女,状告他们并非其本意。在彻底明白了老人的真实想法后,杨庭长又开始了第二步计划:分头做五个孩子的思想工作。通过走访村干部及邻居得知,几个孩子均比较孝顺,只是长子与老人因性格问题沟通较少,老人认为他娶了媳妇就不把母亲当回事了。在分别与老人子女单独见面后,杨庭长特意对长子进行了推心置腹的谈话,让他明白当老人的不易,孩子应对老人多一些问候,多一些关心,时常看望老人,老人到了现在需要的不是金钱,而是子女的关心。见大儿子的态度有所缓和,杨庭长便趁热打铁,要求其在母亲面前诚恳的认识错误,查找以前的不足,并认真表达今后的孝心。
于是,在有大量的思想工作基础之上,杨庭长将母子两人约到一起,让其各自敞开心扉商量此事。老人家好像终于逮住了机会,开始数落起儿子,一开始,大儿子低头不语,后来连声道歉,并表示以后一定对老人赡养孝顺。母子二人在合议庭主持下,交谈了一个下午,老人家的气消了,儿子的心也踏实了,两人商量好给付赡养费和药费的数额及方式,因老人多年来与次子一起居住且性格相投,双方一致同意老人还住在二儿子家,大儿子以后多看望、多问候老人。就这样,母子二人把问题的症结解开了,由儿子拉着母亲高高兴兴的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