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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情理感召,法理威慑——易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4-17 17:12:38 打印 字号: | |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易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使全体干警从思想深处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立足工作岗位实际,以学增信、以学力行,真正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效。

近日,易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2020年12月7日,经过我院调解,被告张某答应承担原告张某父亲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但是张某逾期并未给付,致使张某父亲生活困难。张某父亲于2021年3月9日申请执行。在我院依法向张某发出执行手续后,张某依然没有履行义务。

承办法官拨通张某电话,但张某情绪较为激动,表示没有财产可履行义务,随即挂断电话。承办法官再一次拨通张某电话,张某再一次挂断……承办法官不放弃,一条条动之以情,晓之以”的短信不断发到张某的手机上。承办法官首先从情理方面入手,告知张某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生病住院,做子女的理所应当予以悉心照顾;其次从法理方面对张某释法析理,告知其法院调解书已经生效,其必须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

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张某在情理的感召和法理的威慑下表示会立即履行法律义务,尽快给付相关费用。执行款到位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张某父亲行动不便,亲自开车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家中,张某父亲见到承办法官和执行款后,深深地向承办法官鞠了一躬,激动地说:“真的太谢谢你们了!你们辛苦了!你们真是为民办事的好法官啊!”


 
责任编辑: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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