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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多方努力为群众,高效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4-17 17:27:26 打印 字号: | |

易县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利用调解方法高效、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

近期,易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4年,张某因资金紧张向王某借款20000元用于周转,并写下借据,约定12个月后一次还清借款及利息。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到我院进行法律咨询。

主审法官考虑到这是一起小额借贷纠纷,本着更好的为双方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决定对这一纠纷进行庭前调解。因无法联系到借款人张某,工作人员通过添加微信、联系村委会等多种途径,最终与张某的父亲取得联系,但其并不愿配合。之后办案法官几次找到张某父亲,现场向张某父亲释理析法,告知其庭前调解的好处,以及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到庭参加调解的重要性,并请其务必要转告张某。

在那之后,张某主动与办案法官联系并到法院参加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借款人张某同意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并当场给付了第一期还款。

调解是一种构建和谐社会的治理之道,也是一门兼容情、理、法的法官审判艺术。倾心倾力倾情调解彰显的是法院干警认真履行司法为民的责任和全力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利用调解方法解决民事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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