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县法院成功办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积极协调双方关系,真正做到为民尽责、为民解忧、为民办事。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共计四千元,到期后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其偿还全部借款,被告均未回应且刻意躲避原告。于是,原告唐某某将被告王某某诉至易县法院。
主审法官受理此案后,发现原告与被告是通过微信转账借款,且原告无法提供被告的家庭住址、出生日期等准确信息,为本案送达、审理带来很大困难,依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法院可以驳回起诉。但考虑到原告提供的借款证据充分、讨债的心情急切,张法官并未驳回此案,而是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利用原告唐某某提供的信息,积极寻找被告王某某的下落。
经过多次努力,最终联系上被告王某某的母亲。张法官通过电话向王某某母亲叙述了案件事实,并为其做思想工作,劝其儿子尽快出面化解这件纠纷。王某某的母亲一方面怨恨儿子的不懂法,另一方面非常感谢张法官为化解纠纷付出的努力,表示家里会出面解决此纠纷,并代王某某接收了法院的送达文书。开庭当日,王某某的表兄受其母亲之托代替王某某将全部借款交到法院。至此,案件收获圆满结局。
易县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机械、不盲从,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迎难而上,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