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和满意度,10月30日,易县法院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再掀执行风暴。
黎明时刻,夜幕未退,秋风萧瑟,寒气逼人。凌晨6点,易县法院灯火通明,警灯闪烁,20余名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完毕,随着“出发”的一声令下,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一、
在赵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刘某某偿还赵某某货款9654元,但刘某某均以无钱为由拒绝给付赵某某货款,本案案款一直未能执行到位。在本次执行活动中,刘某某被拘传至法院后,经过承办法官的沟通、调解,刘某某当场履行了所欠货款。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二、
宗某某申请执行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9年8月份立案执行。法院判决娄某归还宗某某借款1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娄某因资金紧张,一直躲避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一行人到达娄某家中,娄某及娄某家人情绪非常激动。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娄某家人逐渐转变态度,想办法凑齐了1万元案款,同时将违约利息一并付清。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三、
姚某某、李某某申请执行田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5月份立案执行。法院判决田某某给付姚某某施工款18600元、给付李某某施工款29185元。田某某因生意不景气、资金周转不开,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案款一直未能执行到位。在本次执行活动中,田某某被拘传至法院,经承办法官持续为其做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田某某家属作为担保人给付部分施工款,剩余部分分期给付。
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一行人先后前往高陌乡、白马乡等各个乡镇开展执行活动。截至目前,今日共结案6件,其中,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3件,拘传带回11名被执行人,执行到位金额113939元,并扣押汽车3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打出了集中执行的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