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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征程 开拓新局面】易县法院出具首份“诉前调确”案号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2-01-20 11:38:59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诉前多元调解工作,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不纳入民事案件司法统计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编立“诉前调确”案号,诉前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案件编立“诉前调书”案号。

2022年1月14日,易县法院出具了首份“诉前调确”案号的裁定书,为在诉前调解成功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原告赵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易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将该案件引导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并委派调解员对该案件展开诉前调解工作。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向易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随后,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出具了“诉前调确”案号的民事裁定书,圆满解决双方矛盾纠纷。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新的一年,易县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从源头减少案件增量,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开拓司法为民新局面。


 
责任编辑: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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