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应从能否给未成年人的未来生活带来便利和身心健康的更好发展以及未成人本人的意愿等多个因素进行考量,落实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近日,易县法院综合考量上述因素妥善处理了一起母子间因教育问题出现摩擦发生争吵,进而引发变更抚养关系的纠纷。承办法官以暖心的调解,呵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王某与李某曾为夫妻,二人离婚时因孩子小王尚未成年,就小王的抚养问题二人达成一致,小王随母亲李某生活,王某向李某支付抚养费。后小王与母亲李某生活期间,母子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小王一气之下前往父亲王某家居住。王某认为小王若随其居住生活,不如变更抚养关系由其抚养,随即来到法院,要求变更小王的抚养权。
承办法官在查看完案卷资料后,认为该案系家庭纠纷,关系到未成人今后的生活,应慎重对待妥善处理。在王某、李某及孩子小王到庭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开庭一判了之,而是庭前与双方谈心交流,了解双方诉求及案件背后的缘由。原来,小王最近沉溺于玩网络游戏,成绩直线下降,母亲李某便狠狠训斥并打了小王,小王与母亲激烈争吵后,赌气前往父亲王某处居住。母亲李某也觉得很委屈,认为平时自己对孩子日常生活起居照顾的无微不至,仅仅是教育一下孩子,王某就要变更抚养权,有点小题大做。
了解了事情始末,本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从法律政策、社会人情和教育心理等多方面对各方进行调解劝导,劝慰原、被告双方互相理解,注重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共同呵护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切实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同时教导小王要体谅母亲的不易和苦心,学会沟通和表达。一翻沟通交流下来,当事人各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孩子小王表示自己不该顶撞母亲,以后一定多理解母亲,好好学习,积极备考迎接小升初考试,并表达了愿意继续同母亲一起生活的意愿;母亲李某也意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过于严厉,缺乏耐心沟通,今后要正视自己的不足,多加注意;父亲王某则表示理解李某多年来照顾孩子的不易,更尊重孩子的意见,不再坚持起诉,并当场递交了撤诉申请。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未来,易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和为贵”的民事审判理念,秉持阳光司法、柔性司法、暖心司法,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切身权益,努力为家庭幸福和睦、社会安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官寄语 虽然父母离婚并分开生活,但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双方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消除。父母在处理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时,多了解孩子的想法,互相理解才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处之道。同时也应努力创造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经济基础和生活环境,将对孩子的关爱和陪伴落到实处,尽可能减少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及负面影响,让孩子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