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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法“枫”景 三理并茂化纠纷
作者:管头法庭  发布时间:2024-09-11 09:15: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易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夫妻间积怨已久的离婚纠纷案件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回应当事人诉求,通过情、理、法交融的方式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双方理性思考,使案件得以快速、圆满解决。

原被告是一对携手走过了近四十载岁月的夫妻。在婚后生育了一子一女后,他们的生活并不平静,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但出于对孩子的关爱与呵护,双方都选择了隐忍,在这段并不顺遂的婚姻中委曲求全。时光流转,待子女成年各自成家后,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并未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解,反而越积越深。自 2008 年开始,他们选择了分居生活。此后双方曾多次协商离婚,但均因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此过程中,双方间火药味渐浓,彼此间已无法进行有效沟通。无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拿到案件的第一时间,承办法官直指问题症结,迅速抓住了案件的矛盾点,考虑到双方毕竟多年夫妻,承办法官先行做起了调解工作,从三方面主动着手:第一,耐心细致讲法理。详细的向双方释明关于离婚条件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让双方明白在法律的框架下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哪些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哪些是超出法律框架的不当想法。第二,循循善诱讲事理。通过分析当前两人的现状,如果继续僵持不下,闹得不可开交,对彼此、对子女会造成很深的负面影响。引导他们从更长远、更宏观的角度去看待离婚这件事,让他们明白,退一步海阔天空,退让并非软弱,而是一种智慧,一种对家庭负责的态度。在法官的努力下,夫妻双方的情绪逐渐缓和,态度也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调解工作逐渐出现转机。第三,感同身受讲情理。引导夫妻二人回顾近四十年的婚姻之路中一起度过的风雨、坎坷和欢乐,虽不能白头偕老,可那些过往的共同经历却是值得珍惜和感动,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在承办法官一番番情理法的耐心劝解下,双方最终打开心结、摒弃前嫌,决定各退一步,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随着双方在离婚调解协议上签字,这场纠缠许久的纠纷终于落下了帷幕。易县法院的法官用他的智慧和温情,化解了一场剑拔弩张的离婚诉讼,此案件的调解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向人们展示了矛盾化解的意义。把法理讲透、把事情说清、把情理摆明,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法律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引领和人文关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



 
责任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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