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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法院院长何永强到流井乡实地查看环资案件判后生态修复情况
作者:刑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4-07-11 09:42:2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易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司法理念,着力做到向前延伸,守住绿水青山,向后延伸,恢复一片生态,为保护绿水青山贡献司法力量。

7月10日,易县法院院长何永强同县法院和县公安局分管环资工作同志,一并前往易县流井乡实地查看非法采矿案件审判后续修复情况。何院长强调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时,除实现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目的,还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同时做到“抓前端、治未病”,及时向有关监管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举全社会之力共同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下一步,易县法院将继续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两个延伸”,努力构建“保护、打击、预防、修复、联动”五位一体生态司法保护模式,不断提升生态司法服务水平,用法院人的职责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责任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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